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监理工程师复习知识点:监理的性质

2015-07-15 16: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1、服务性

  它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它获得的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2、科学性

  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提供知识的服务。

  3、公正性

  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建商之间的公正的第三方。要维护建设单位和不损害被监理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4、独立性

  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应当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责任编辑:youyou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