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复习知识点: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设计文件是否经过会审并满足施工需要。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是否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承包单位公章。对于一些易发生事故的工程,如高大模板、深基坑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完备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建筑用地、控制桩等是否进行了现场验线、点交,工程定位测量、验线是否满足规划及设计要求。
(2)现场工程用主要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计划是否已经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用于施工的测量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鉴定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区范围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封闭,临时用电、用水、道路、通信等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生活区内各项设施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环境卫生等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3)技术交底制度落实情况。工人进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三级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文字记录资料是否完善并归档。
(4)监理组织内部要建立并完善监理机构的质量监控体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拟定监理实施细则,配备相应的人员,明确分工及职责,配备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熟悉相关的检测方法和规程等,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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