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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知识:承包单位违约合同解除应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

2015-10-23 10:5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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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承包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现、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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