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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工令的签发

2016-03-31 10:2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审核工程复工报审表

  【情况一】建设单位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暂停,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情况二】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

  暂停的原因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

  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设计、监理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涉及建设工程鉴定的文件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

  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缺陷进行跟踪检查,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

  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跟踪检查,处理结果验收。

  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签发工程复工令

  【情况一】施工单位报送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情况二】施工单位未提出工程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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