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2016-03-31 13:3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安全验算结果。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注意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照学习,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