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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质押

2016-04-05 13: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质押对象是动产或权利凭证

  ·质押的方式是转移占有

  【难点辨析】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保证种类 抵押 质押
对象 不动产
特殊大型动产
动产
权利
占有方式 不转移占有 转移占有

  2.质押的分类(两大类)

  3.质押的设立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d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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