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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措施

2016-04-06 10:3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进度控制的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经济措施: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4.合同措施:

  推行CM承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实行分段设计、分段发包和分段施工;

  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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