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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体制

2016-04-11 13:5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主体

  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主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属行政管理范畴,主要是从行政上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就是为保障公众安全与社会利益不受到危害。

  第二类是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设单位自始至终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主导者和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有效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并承担项目的风险以及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类是工程建设参与方。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承担的建设工程相关任务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承建方的自控,二是建设方(含监理等咨询服务方)的监控,三是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我国工程建设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与检测、企业自控”的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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