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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的区别

2016-04-20 17:1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履约保函

预付款担保

担保期限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没有到缺陷责任期满止,即对承包人保修期内不承担担保责任) 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预付款止
担保方式 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持有履约保函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况时,即可凭保函向担保人要求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在赔偿要求提出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采用无条件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担保金额不变 保持担保金额与剩余预付款的金额相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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