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对分包的规定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履约担保
【重点难点】关于标底
■标底说明属于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标底非必须)
■如有标底,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若设有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的某一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重点难点】关于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必须)
■如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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