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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复工程序

2016-05-18 13: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

  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指示的期限内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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