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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产品交付的法律意义

2016-05-19 10:4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般情况下,交付导致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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