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合同管理》:6类合同计价模式的内涵与适用
| 模式 | 内涵 |
| 标价合同(选项A和B) | ·适用于签订合同时价格已经确定的合同; ·选项A适用于固定价格承包; ·选项B适用于采用综合单价计量承包 |
| 目标合同(选项C和D) | 适用于拟建工程范围在订立合同时还没有完全界定或预测风险较大的情况,承包商的投标价作为合同的目标成本,当工程费用超支或节省时,雇主与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 |
| 模式 | 内涵 |
| 成本补偿合同(选项E) | ·适用于工程范围的界定尚不明确,甚至以目标合同为基础也不够充分,而且又要求尽早动工的情况。 ·工程成本部分实报实销,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成本一定百分比作为承包商的收入 |
| 管理合同(选项F) | ·适用于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与雇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 ·他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 ·管理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确定的分包合同履行费用由雇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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