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合同价款约定的一般规定

2016-05-23 16: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实行招标的工程

  ◆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

  2.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优先)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阅读排行

课程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