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
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
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
项目名称 | 计价原则 |
计日工 | 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 |
暂估价 | 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 |
总承包服务费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调整需双方确认 |
索赔费用 | 双方确认的事项和金额 |
现场签证费用 | 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 |
暂列金额 | 减去工程价款调整金额,余额归发包人 |
4.规费和税金-执行有关规定
5.双方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