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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知识点:竣工结算的相关事宜

2016-05-24 10:2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咨询人应在28天内核对完毕,或提交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同意核对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提交咨询人;若无异议,应在7天内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

  ◇质量争议(影响结算):已验收或使用,保修;未使用,检测鉴定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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