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知识点:发包人及时核对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发包人经核实,认为承包人应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28天内,应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应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后批准。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并通知承包人;若发承包双方对复核结果无异议,7天内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视为…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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