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答疑精华:开标的问题
【提问】老师你好: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出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如果有标底也应公布。我的问题:投标致函——是招标人给投标人的函件解答呢?还是招标文件的补充呢?请老师指教。多谢。
【回答】学员您好:
投标致函实际上就是投标者的正式报价信,其主要内容有:
(1)表明投标者完全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任务,并写明自已的总报价金额;
(2)表明投标者接受该物业整个合同委托管理期限;
(3)表明本投标如被接受,投标者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提供履约保证金;
(4)说明投标报价的有效期;
(5)表明本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接受通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表明对招标者接受其他投标的理解。
它应当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