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要点:无效合同情形
【提问】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当采取( )的措施。
A.将财产返还给对方
B.赔偿损失
C.继续履行
D.追缴财产给的
答案是C继续履行。对于这样的合同应该是从订立起就属于无效的合同,为什么采取的措施会是继续履行呢?
【回答】学员您好:
虽然该题中“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但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后才是无效合同,在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前应继续履行。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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