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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要点:工期和费用索赔

2013-08-06 16:3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合同管理124页不可抗力发生后的机械、人员停工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188页表格及投资控制160页的表格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工期和费用均可索赔,两者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答】您好:

  关于不可抗力的费用索赔问题,原则就是:谁的损失谁承担。以124页的内容为准。

  具体责任如下: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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