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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复习要点:网络计划

2013-08-08 10: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在网络计划中。由于业主原因造成非关键工作拖延,怎样进行索赔?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主原因非关键工作的拖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拖延时间小于总时差,即不影响工期,此时仅补偿费用,不补偿工期。另外一种是拖延的时间大于总时差,那么业主的拖延就会影响工期,此时需要补偿超过工期的时间,即实际工期-计划工期,费用按照实际增加的进行补偿。

  比如,某工作总时差为3天,由于业主的拖延,导致施工时间延长2天,费用增加3万元,此时仅补偿3万元的费用,如果拖延时间为5天,增加费用5万元,此时需要补偿2天和5万元的费用。

  【追问】谢谢老师!这道题的思路理清了。甲不承担货物灭失的损失,而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但不清楚甲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怎样赔偿乙的损失?

  【回答】学员您好!

  具体要看当时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承担。

  交付之后货物就是乙的了,灭失了就是损失数额,自行承担就可以了。

  【追问】谢谢老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数额,乙方可否就货物灭失的全部向甲方要求赔偿?按照完全赔偿原则,乙方是否还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比如货物转卖的利润损失?

  【回答】学员您好!

  这里不用考虑的很复杂,事实上,具体承担的比例要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起诉到法院就是由法官来判定的。您只需知道一个大概的责任承担情形就可以了。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进度控制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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