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要点:施工合同管理
【提问】1、为什么在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内没有介绍施工企业的违约赔偿金额责任?只是在《质量控制》教材中泛泛地介绍了应返工、修补或不做处理,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包括FIDIC施工合同都谈到了乙方的赔偿金额问题(如FIDIC施工工程项目折价计算或按设计费的比例,或不超过监理合同金额的全部,除税金)。
2、合同管理教材第128页,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后,保修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现如今,如果工程质量缺陷是施工方的责任,它不履行责任,甲方无质保金控制了,怎么办?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因为施工的过程比较漫长,交付施工成果一般都是阶段性的,而且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也是阶段性的进行的。施工单位违约主要在于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等等,对于这些情况,建设单位往往可以从应该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中将对应的内容扣除。所以也就不用违约金这一项进行约束了。
2、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确实从保护承包商的角度的这一规定,会使得建设单位面临一定的风险,但是因为往往承包商是比较弱势的一方,而作为建设单位的出资人一般会相对来说比较有钱,所以将这个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承担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一个承包单位,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秩序中,如果他想赢得声誉,好好发展下去,那么发生问题的时候,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一定要自己承担。
法律和道德以及长远利益这些可以结合起来考虑。所以我们认为这条法规这样规定也是可以的。
【追问】3、教材第153页,介绍承包商赔偿金额,若合同未约定,则不应超过中标的合同金额,而教材第164页,若业主拒收整个工程,则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的赔偿,业主为整个工程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融资费用,拆除工程、清理现场和将永久设备和材料退还给承包商所支付的费用。这两处是不是有矛盾?怎么理解。谢谢老师。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对于153的描述,仅仅是针对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部分的责任。
而在164页就不仅仅是承包商的风险能导致这样的后果了,竣工未能通过检验,必然是存在质量问题,这个质量问题,不可能仅仅是由于承包商的这些风险责任所导致的,所以相应的赔偿额度要高。
【追问】在164页不仅仅是承包商的风险能导致这样的后果了,竣工未能通过检验,必然是存在质量问题,这个质量问题,不可能仅仅是由于承包商的这些风险责任所导致的,所以相应的赔偿额度要高。为什么在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中,教材第6章没有象FIDIC施工合同描述那样具体,并且是看不到这方面知识的介绍呢?照理说,我国的承包商同样也有面临倾家荡产的可能性吧? 呵呵,见笑了。赔偿金额这方面具体的内容,教材中确实没看到。是不是在不同的施工合同内应该有具体的金额赔偿约定?我第1道问题想了解的是这个意思。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知道您手头上有没有法规汇编的教材?
如果有的话,您可以翻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一部分,这个文本中涵盖了我国施工合同处理的一些问题。
在这里有关于保险和担保的一些相应规定,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来进行一些相应的约束。
因为网校的辅导主要是应试性质的,从应试的角度来说,您按照教材中的内容来进行记忆即可,不用考虑太多。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54:00
30:20
42:06
5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