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大连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00—7月15日24:00。
大连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纪律及疫情防控:
考试纪律
人事考试服务部将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上报至国家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一)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我们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
请应试人员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须认真阅读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dl.gov.cn/dlrsw/)通知公告专栏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连市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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