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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28日

2011-01-17 15:4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省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三)阅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阅卷评分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共同组织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29日两天。请各地严格按照《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点考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与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从2011年1月14日-28日,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二)今年报名较以往有所变化,请大家仔细阅读网上指南。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4日09:00- 28日16: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14日09:00-28日16:00;

  3、信息修改时间:2011年1月14日09:00-28日15:00;

  4、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2月18日-23日(双休日除外);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5月23日起

  6、考试时间:5月28、29日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录)。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三)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2011年2月23日,逾期不再申领。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审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三)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的各项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部门在报名的同时应做好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的收费工作。具体事宜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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