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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师对工期索赔的审查

2011-01-24 11:1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⒊工程师对工期索赔的审查

  (1)对承包人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工程师在进行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进度滞后,是不可原谅的延期;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进度滞后,是可原谅的延期。可原谅的延期,又可以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

  ②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③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工程师有审核、批准承包人顺延工期的权力,但是他不可以扣减合同工期。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删减某些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但不能要求他相应缩短合同工期。

  (2)审查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1)网络图分析法,利用网络进度计划,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 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⒋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的审查

  工程师在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时,应注意费用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正确性。

  (1)取费合理性的审查

  FIDIC条款按照引起承包商损失事件原因的不同,对承包商索赔可能给予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我国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与FIDIC 有所不同。不可抗力发生后,只能给予承包商工期补偿,而不能给予任何费用补偿。

  (2)索赔计算正确性的审查

  ①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不仅含有直接费,还包括间接费、风险费、辅助施工机械费、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等项目的摊销成本。在索赔计算中不应有重复取费。

  ②停工损失中,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对于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③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工效降低损失。凡是可以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但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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