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监理规划的编制
(六)监理规划的编制
1.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2.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
3.监理规划的内容
4.监理规划的作用
5.监理相关文件
6.监理规划的审核
7.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8.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⑴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⑵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⑶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2.编写要求
⑴ 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考虑监理制度对监理规划内容的要求);
⑵ 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
⑶ 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监理规划要随着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
⑷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还应该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⑸ 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可以按照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来划分);
⑹ 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⑺ 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
3.监理规划的内容
⑴ 建设工程概况
⑵ 监理工作范围
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
⑶ 监理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为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范围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建设工程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没有合同关系。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设机构、定目标、划职责、确权限、约定各个部门的相互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监理设备、材料、人员的平衡)。
与业主的协调: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和业主的意图;作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与承包商的协调: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进度问题的协调;质量问题的协调;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合同争议的协调;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处理好人际关系。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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