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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2011-01-24 10:4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5.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⑴ 通用职责

  ①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②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③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④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⑵建设单位职责

  ①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②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③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⑤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⑥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⑦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⑧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⑶监理单位职责

  ①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②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③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④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 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单位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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