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
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
| 比较项目 | 指定分包商 | 一般分包商 |
| 选择主体 | 由业主或工程师选定 | 由承包商选定 |
| 分包工作内容 | 分包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承包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同必须完成范围的工作 | 为承包商承包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
| 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 从暂列金额内开支 | 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 |
| 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 | 业主和工程师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将款项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 | 业主和工程师不介入分包合同履行 |
| 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 | 对指定分包商的非承包商原因的违约行为,承包商不承担责任 | 一般分包商的违约视为承包商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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