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咨询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咨询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咨询工程师考试《宏观经济》备考精选内容(12)

2011-09-14 18:51  来源:  字体:  打印

  2.项目法人责任制

  2.1 内涵与适用范围

  ·项目法人的概念

  可对一个项目独立的承担责、权、利的组织

  ·范围

  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国有+经营性+大中型)

  ·无项目法人的处罚

  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

  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2.2 项目法人的设立

  ·设立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请注意】没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称稩

  ·项目法人的职责(项目全过程负责)

  项目的策划

  资金筹措

  建设实施

  生产经营

  债务偿还

  资产的保值增值

  ·项目法人设立的时间要求(三个阶段)

  项目法人筹备组

  ☆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成立

  ☆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在申报项目可研报告时同时提出

  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无为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方案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