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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归纳(10)

2012-02-13 16:4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4.1.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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