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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归纳(17)

2012-02-13 16:5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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