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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矛盾或歧义的解释

2012-11-06 10:20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矛盾或歧义的解释

  1.优先解释次序

  通用条款规定、上述合同文件原则上应能够互相解释、耳相说明。但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上面各文件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2.矛盾或歧义的处理程序

  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处理。对于实行“小业主、大监理”的工程,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做出的解释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再按合同争议的方式解决。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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