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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2012-11-06 15:50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中止

  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2)中断

  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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