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3年监理工程师复习资料:工程款拖欠责任

2012-11-06 16:1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工程款拖欠责任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责任编辑:淘淘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