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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命题精髓(83)

2009-09-04 20:2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命题规律解读

    本章的命题规律主要体现在:

    1.针对本章而言,命题点主要集中在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和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内容中。

    2,针对承包人索赔的内容,主要是考核索赔程序中的一些时间性的概念。

    3.工期顺延要求的审查和工期索赔的计算也是一个命题点。

    4.在考核有关费用索赔的内容中,经常会在人工费和设备费的索赔中出题。

    命题点解读

    命题点1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1.概 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与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2.特 征

    (1)索赔是双向的;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命题点2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包括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这些在合同文件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有经济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

    命题点3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月。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

    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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