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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命题精髓(86)

2009-09-04 20:2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命题点8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索赔程序之一——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核查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主要原因大多为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与承包人、发包人广泛讨论后,工程师应该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d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通常,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可以按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

    命题点9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索赔程序之一——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命题点10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索赔程序之一——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

    通过协商双方达到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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