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09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设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detail.template.html 第153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一)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在专用答题卡上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
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三)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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