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09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detail.template.html 第153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含1987年,下同)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凡符合上述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报考人员先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二楼)领购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老考生要填写本人上一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填涂信息卡,由所在单位注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盖章确认后由市规划建设局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和数码照相后,由市规划局将考生的报名材料汇总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卡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接受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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