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和解(P41中)
和解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商谈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P41中)
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
3.仲裁(P41下)
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嘿哈
相关资讯
- · 云南考区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发布
- · 2024年四川绵阳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增项)办证通知
- · 2024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云南拟取得证书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
- · 2024年一造考后关注:考试成绩会在什么时候公布?
- · 2024年一造考后关注:考试成绩会在什么时候公布?
- · 湖北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 · 宁夏关于公布2023年一级造价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 · 贵州关于领取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四川绵阳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3月5日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