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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咨询工程师《政策》:项目法人的设立

2013-07-25 15:3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项目法人的设立

  1.项目法入的设立形式

  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法人的职责

  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3.项目法人设立的时间要求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责任编辑: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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