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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8-01 11:07  来源:扬州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8日- 8月10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8~11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 2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6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8日、29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和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4)执行。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8日- 8月10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8~11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于8月8-1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送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材料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10月20日- 2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5)。有关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的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09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china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0514-80978112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514-87782286

  易宝支付                                 40015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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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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