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考试动态 > 注册查询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哪些情况不予注册?

2019-06-24 17: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考生问:房地产估价师哪些情况不予注册?

  建设工程教育网回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因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4)受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不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或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零基础预习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