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三章第一节
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三章第一节,房产估价师中很多考生为此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就为大家梳理了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三章第一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节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
房地产估价本质上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
1.房地产价格是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货币或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房地产价格通常用货币来表示,但也可以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来偿付,如以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换取技术、设备等。
2.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三条件):有用性,稀缺性,有效需求
(1)有用性
(2)稀缺性
(3)有效需求(意愿+购买能力)
注意区分:需要的概念
需要不等于有效需求,需要只是一种要求或欲望,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才是有效需求。
房地产既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生产要素或消费品,又是可以带来租赁、增值收益的投资品,对其需求有“为用而买”的自用需求(也称为自住需求、消费需求),还有“为租而买”的投资需求和“为卖而买”的投机需求。
价格实质上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制度下对有用且稀缺的物品的一种分配方式。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最普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分配方式,总是在起着配给有限的供给量的作用:价格上涨,以便抑制过多的消费和扩大生产;价格下降,以便刺激消费、减少生产和消除过多的存货。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为10月的19日和20日。目前距离考试还有很长的一段是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购买教材准备复习,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需要复习资料的同学可以登录建设工程教育网来了解。 免费复习资料> 免费试听课>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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