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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房地产征收和征用的需要

2019-03-15 11:5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房地产征收和征用的需要

  1.共性——强制性,法定程序,公平补偿

  2.区别——征收是强制收买,所有权变更,不返还。“强行购买&rdquo1473

  征用是强制使用,只是使用权的变更,到期返还给使用权人。“强行租用

  3.记忆要点:征收征用,——“公共利益原则”、“公平补偿原则”

  4.补偿既包括使用上的补偿,也包括实际损失。

  ——房地产被征用后损毁的,补偿为“使用上的补偿(相当于租金)+损毁前后的价差”

  ——被征用后灭失的,补偿为“使用上的补偿+相当于被征用房地产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人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时,补偿为“被征收房屋和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差价”

  产权调换差价=被征收房屋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5.评估时,有时还需要评估房地产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因征收征用房地产造成的动产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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