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哪些机构可判定商品房面积

2015-08-06 15:23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超大型的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权威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庞大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房地产估价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有的消费者凭感觉认为自己的房子面积缩水,更有人自己拿着皮尺量面积,去找发展商理论。不少发展商也以自己计算为依据,要求购房者补交面积差价款。或在房地产管理机关核发房产证后,有人仍然对其产权登记载明面积不服,认为可能存在不准确因素,从而出现纠纷和争议。

购房者自己测量的结果是否可以作为依据呢,虽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有比较复杂的公式、方法,另外还要求全面而专业的测量工具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的测量人员。普通的购房者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其测量结果难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测绘局颁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改变了以前房管局测绘部门一统天下的局面。只要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都可以不受区域限制根据其测绘资质承揽测绘业务。如果购房房人士觉得面积不合理,自己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测量面积,作为法律依据。在武汉市,如房屋消费者对开发商委托有关测绘机构所作的测绘成果有异议,可要求测绘单位给予解释和答复,并可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还可以向房地产面积测算鉴定站申请鉴定。如鉴定结果证明开发商和原测绘单位有违反测量规范损害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依法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youyou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零基础预习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