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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2014-11-30 17: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事故分类 

标准 

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事故责任分类 

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如地震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 

  附注:上表中所列举的例题要能区分出属于哪一类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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