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的通知
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住房管理中心,定州市车站综合管理局:
为落实《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工作,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客观、公正,我厅对各市2023年推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评定,现将确定的153名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请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及时调整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于2023年6月30日前调整完毕。
附件: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7日
通知原文来源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附件请至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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