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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复习指导(第二章)

2007-04-30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1.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2.监理工程师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

  3.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

  4.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应该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

  2.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包括:【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3.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失误,少数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多数原因是【缺乏实践经验】。

  4.监理工程师具备良好品德的主要体现是:【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5.我国对【年满65周岁】的监理工程师不再进行注册,这是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健康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所要求的。

  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有些法规里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做了具体的规定,这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公正】原则的体现。

  2.既属于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又属于监理工程师义务的是:【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3.在监理行业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的通用职业道德守则是: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髓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FIDIC道德准则FIDIC对其会员提出的五个方面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1.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

  3.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作】。

  4.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

能力  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
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 
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正直性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
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公正性
  
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
利益冲突 
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 
对他人  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
咨询工程师的位最 
的公正
  
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先前任命的
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况
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礼节进行 

   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权利
  
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j|矗理合
同开展工作 
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义务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
证书》和执业印章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1.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两方面。

  2.【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般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领导追偿部分损失。

  6.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其连带责任的基础是【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或【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7.安全生产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

  8.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是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目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尚无法律依据】。

  9.在委托监理合同中不会约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10.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见下表。

违规行为  处罚办法 
对于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执行业务的人员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吊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 
如果监理工程师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3年之内
不允许考试和注册 

  续表

违规行为  处罚办法 
监理工程师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将被责令改正,并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罚 
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将被注销其《监理工程师注册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到罚款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 
对于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行为过失,产生不良后果的
  
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八、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 【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市场准入控制。

  2.我国按照【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得到社会公认】、【具有国际可比性】、【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等四项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3.执业资格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取得,这体现了执业资格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监理工程师】是我国建国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第一个设立的执业资格】。

  5.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6.我国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从【一定的专业学历】、【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做了限制。

  7.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水平考试】,是对考生掌握监理理论和监理实务技能的抽检。

  8.对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由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制作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9.我国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管理】。

  10.【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编写培训教材】工作。

  九、监理工程师注册

  1.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

  2.监理人员经注册,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

  3.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分为【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家企业】、按照【专业类别】注册。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给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

  5.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丑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

  (3)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责令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

  (4)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同时注册于两个及以上单位。

  (6)年龄65周岁及以上。

  (7)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6.监理工程师在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将撤销其注册,收回《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死亡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违法违规或者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责令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的。

  (5)自行停止监理工程师业务满2年的。

  (6)违反执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等行规行约的。

  7.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8.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以重新申请注册。

  9.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需要办理续期注册。

  10.监理工程师续期注册应提交的下材料包括:【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监理继续教育证明】。

  11.监理工程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不予续期注册:

  (1)没有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2)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3)未按照规定参加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5)在工程监理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12.监理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的程序是: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上述材料由聘用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5;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无不予续期注册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准予续期注册后,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3.监理工程师注腮后,如果注册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向【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14.监理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能再次进行变更注册。

  15.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方式有:【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

  十、公司制监理企业

  1.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2.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济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3.监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

  4.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具备的特征是: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5.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的特征是: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必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且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只以公司所有的资产偿还债务;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账目可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7.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8.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9.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委托,监督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行使公司财产所有者职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掌握公司经营权。

  十一、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1.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4.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

  十二、改革

  1.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法律对注册资本的规定

   合营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组织形式不同
  
合作企业可以是法人型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法人型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合作
企业由合作各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合营企业是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单一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组织机构不同
  
合作企业可以采取董事会负责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制;既可由双方组织联合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
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合营企业一般以货币形式计算各方的投资比例 
出资方式不同
  
合作企业是以合同规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以非现金投资作为合作条件,可不以货币形式作价,不计算投资比例 
分配利润  合营企业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 
和分担风险的依据不同  合作企韭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和分担风险 
   合营企业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回收投资的期限不同
  
合作企业允许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l000万元 
   甲级资质  人民币1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资质  人民币50万元 
丙级资质  人民币10万元 

  2.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转换监理企业经营机制】,使监理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主体。

  3.改革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使监理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主体,“四自”是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4.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确定发起人并成立筹委会一形成公司文件一提出改制申请一资产评估一产权界定一股权设置一认缴出资额一申请设立登记一签发出资证明书。

  5.筹备委员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改制申请时,应提交的基本文件包括:【改制协议书】、【改制申请书】、【改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资产评估按照【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等程序进行。

  7.股权设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净资产折股】。

  8.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可采用的方式

股份制改革方式  减持国有股,扩大民营股 
股份合作制方式
  
将原国有监理企业改为由本单位的全体职工
和经营者按股份共同拥有。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对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后,折成股份,转让给本企业职工和经营者 
经营者持大股方式    

  9.改制的监理企业中,技术参与要素分配可采取【技术入股法】,先作技术评估、定价折股,进入企业股本,入股最多可占企业总股本的【35%】。

  10.监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管理参与要素分配可采用【期权制入股】,根据经营管理的业绩按一定比例提取股权。

  十三、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

  2.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

  3.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

  4.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如果申请多项专业工程资质,则其【主要选择的一项】为主项资质,其余的为增项资质。

  十四、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2.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l年的暂定期】。

  十五、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主要职责包括:

  (1)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全国甲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

  (2)审查、批准全国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变更与终止;

  (3)制定有关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

  3.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并且未发生下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向其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1)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4)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6)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7)因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2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有上题3所述的(1)~(8)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批准。

  5.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年检一般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并应在【下年一季度】进行。年检内容包括;【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并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上述(1)~(8)行为之一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8.工程监理企业只有【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才能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9.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条件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中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数量、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80%】,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上述(1)~(8)行为。

  10.工程监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1)资质条件中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数量、经营规模的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

  (2)有上述(1)~(8)行为之一的。

  11.对于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12.工程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其资质证书将自行失效,而且【l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十六、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淮则

  1.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2.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3.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是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遵循【守法】准则的要求。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发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5.工程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地承接监理业务应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6.诚信是企业【经营理念】、【经营责任】、【经营文化】的集中体现。

  7.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经济效益的特殊资本是【信用】。

  8.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合同管理制度】、【与业主的合作翩度】、【监理服务需求调查制度】、【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度】。

  9.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熟悉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提高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10.工程监理企业科学化管理主要体现在:【科学的方案】、【科学的手段】、【科学的方法】。

  11.“在实施监理前,制定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监理实施细则”是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应遵循的【科学】准则的体现。

  12.工程监理企业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时要【用事实说话】、【用书面文字说话】、【用数据说话】。

  十七、加强企业管理

  1.监理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企业管理】。

  2.监理企业的基本管理措施主要有:【市场定位】、【管理方法现代化】、【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开展贯标活动】、【要严格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监理企业在加强企业管理工作中,开展贯标活动的作用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规范企业各项工作】、【避免或减少工作失误】。

  4.监理企业的组织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5.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所发挥的作用。

  十八、市场开发

  1.工程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的表现形式有:【通过投标竞争取得监理业务】、【由业主直接委托取得监理业务】。

  2.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关系公共利益安全】、【政府投资】、【外资工程】等实行监理必须招标。

  3.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是【监理大纲】,尤其是监理大纲中的【监理对策】。

  4.业主在监理招标时应以【监理大纲】的水平作为评定投标书优劣的重要内容。

  5.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

  6.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 【监理问接成本】、【税金】、【利润】四部分构成。

  7.工程监理费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8.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9.利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人】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10.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按建设工程投资  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 
的百分比计算法  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确定计算监理费的基数 
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  较少采用这种方法
  
   主要适用于临时性的、短期的监理业务,或者不宜按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等其他方法计算监理费的监理业务 
按时计算法
  
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程监理企业潜在效益的增加,单位时间内监理费的标准比工程监理企业内部实际的标准要高得多 
固定价格计算法
  
适用于监理内容比较明确的中小型工程监理费的计算,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都不会承揽较大的风险 

  11.住宅工程的监理费一般以【固定价格】计算法来确定。

  12.工程监理企业在竞争承揽监理业务中,不得【参与恶性压价竞争活动】、【随意承接经营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转包工程监理业务】、【让其他企业以本监理企业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13.对于监理风险大的建设工程,可以联合几家工程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揽监理业务,以【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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