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如何阅读(一)

2008-09-24 09:04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你能无障碍地读下来FIDIC条款吗?

  很多人拿到FIDIC合同之后,不知道如何去“读”这个合同,最简单的目录索引都觉得困难。出现这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FIDIC合同的案例法体例编制方式。中国人习用大陆法体例编制的文件,阅读与检索习惯与案例法有很大的不同。初上手时,不能把握FIDIC合同思路,是正常现象。

  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一下两者的区别:

  工程师听到报告说砼工程有点问题,想去查看一下。口头通知承包商派人一块去看,承包商回答:“昨晚刚打过砼,现在没人,请明天再来”。

  如何查合同依据呢?

  国内合同,第一反应是到合同的“质量”块去查相关规定,因为这样的事件是与质量相关的。这个检索思路就是大陆法体例将事项抽象到“原则”后的思路。按建设部示范合同文本(GF—1999—0201),这应该是第四章“质量与检验”第16条“检查和返工”第16.1款 “……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案例法思路,不用将事项抽象到“原则”,直接什么事项就去查合同的相应条款。本例,首先看这个事是什么事?是工程师要去检查工程的“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这是FIDIC合同的第7条。其中工程师想做的事是“检验”,这是第7.3款。该条款规定是:

  “雇主人员应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a)有充分机会进入现场的所有部分,以及获得天然材料的所有地点;(b)有权在生产、加工和施工期间(在现场或其他地方),检查、检验、测量和试验所用材料和工艺,检查生产设备的制造和材料的生产加工的进度。承包商应为雇主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提供一切机会,包括提供进入条件、设施、许可、和安全装备。此类活动不应解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与职责。”

  工程合同按“案例法”体例来编制,在国际上是一种传统。欧洲是大陆法体例的发源地,但几大国际通行的工程合同体系基本都以案例法体例编列。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单件性。标准合同要良好匹配项目单件性,必须具有良好的条款可调整性。在大陆法体例的“原则性定义”夹缝中寻找条款适应项目的调整,没几个专业造价师、专业会计师、专业律师,不可能做得好。案例法体例完成同样级别的调整,就要轻松的多了。

  案例法体例的文章阅读方式中国人还是要适应一下的。主要是调整一下长期形成的思维习惯。不要将事项归纳定性后再来索引,而是直接按“事项”脉络来索引,就可以了。调整合同也是同样的方法。案例法体例刚上手时会感觉有点别扭,在工程上实际用过以后,就会发现它的便利性。

  关于目录,还有更深层的意义。目录实际是一个文章主旨的高度精简化的完整展示,同时又是一个思想由完全抽象向具体实践逐步展现的过程。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2025一造辅导

免费视频

更多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达江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计价

    李娜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王英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陈江潮老师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