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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要点:辞职补偿

2013-08-07 14: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请问:我在一公司上班连续已5年多(2006年10月至今),仅2008年签过一次定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余各年均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单位业务不忙,本人拟提前一个月辞职,请问,单位是否应该给予我补偿?如何补偿?

  【回答】学员19630826,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给予经济补偿的,都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人提出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具体问题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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